苏商银行互联网贷款授信额超限等被罚没近367万
时间:2024-08-21 12:34:01 来源:网络16 作者:admin 栏目:平台政策 阅读:
中新经纬8月21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没366.78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据文号为苏金罚决字〔2024〕5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违反存款计结息规则吸收存款、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互联网贷款授信额度超过监管限额、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银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对苏商银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366.781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据文号为苏金罚决字〔2024〕53号、55号至5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原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宁银行”)营业部市场总监罗霄锋对原苏宁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时任原苏宁银行行长王景斌对原苏宁银行违反存款计结息规则吸收存款、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时任原苏宁银行营业部总经理高朝辰对原苏宁银行银票保证金来源审核不到位负有责任,时任原苏宁银行消费金融部总经理助理刘丽红对原苏宁银行互联网贷款授信额度超过监管限额负有责任,时任原苏宁银行营业部营销总监狄晓燕对原苏宁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时任原苏宁银行微商金融部总经理助理张海波对原苏宁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以上6人分别被罚款6万元、23万元、6万元、6万元、5万元、6万元。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今年3月27日,苏宁银行名称变更为苏商银行。名称变更后,苏宁银行的权利义务由苏商银行依法全面承接,原有的业务关系、法律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以原名称苏宁银行签署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据“苏商银行”微信号消息,苏商银行2024上半年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均实现了同比15%左右的增长,截至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达到1211.4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13%。(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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