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今年已有多家险企暂失部分投资能力,专业队伍变动成主因
时间:2024-08-02 16:55:02 来源:网络16 作者:admin 栏目:平台政策 阅读: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李自曼 实习生 张舒毓)近期,中信保诚人寿、前海再保险接连披露公告称,因投资团队主要人员变动,不再满足部分投资管理能力要求。
中新经纬查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发现,今年以来有6家险企发布公告称,暂失部分投资能力,主要包括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股权投资管理能力、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
数据显示,大部分险企仅具备5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其中几项,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是众多险企主要投资方向。
专业队伍不符合监管要求
根据监管规定,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包括5项: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股票投资管理能力、股权投资管理能力、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根据相关规定,当保险公司因不能持续满足相关标准而失去某项投资能力后,将不能新增相关投资业务。
中新经纬发现,今年以来,4家险企发布公告称,暂失不动产或股权投资能力。根据公告的内容,投资管理部组织架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成为导致险企暂时不再满足股权投资能力、不动产投资能力这两项投资能力的原因。
根据相关规定,开展间接股权投资的险企,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拥有不少于3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相关经验的专职人员,其中从事投后管理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人。
7月4日,中信保诚人寿曾披露公告称,由于该公司组织架构变化和人员调整,自7月4日起,不动产投资人员不再满足“不少于3名具有3年以上不动产投资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的要求。
7月4日,前海再保险披露公告称,该公司不再具备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投资不动产金融产品),原因是不动产投资团队主要人员变动,导致不符合投资能力标准。
今年以来,3家险企曾披露因专业队伍变动暂时失去信用风险管理能力。
在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方面,根据监管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信用评估团队应当配备至少4名信用评估人员,且均应当具有2年以上信用分析经验,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信用分析经验。
3月15日,复兴保德信人寿公告称,团队中一名成员于2024年3月5日正式离职,导致信用评估团队人员数量不再满足监管要求,该公司自2024年3月5日起暂不具备信用风险管理主要人员变动导致投资管理能力不符合能力标准能力。不过,4月28日,该公司披露的相关情况显示,已具有4名2年以上信用分析经验的信用评估人员。
6月1日,长生人寿公告称,近期该公司信用评估团队人员发生变动,导致信用评估团队人员数量不再满足相关要求,该公司自6月1日起暂不具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中新经纬表示,今年以来,险企的投资收益水平出现较大的分化,因此也导致部分公司的投资人员变动。而险企获得投资能力资格的相应条件包括人员、制度、流程和系统,人是首要的,一旦核心人员缺位,流程和系统运转也就可能出现问题。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原副主任、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对中新经纬表示,金融投资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保险资金运用又是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要聘请专业投资人才,组建专业投资团队,在兼顾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提高收益水平。因此,专业投资人才对于保险机构来说非常重要。
资产负债管理仍存行业性问题
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也是影响险企投资能力的原因之一。
1月,亚太财险披露公告称,该公司不动产投资(直接投资不动产)管理能力不符合投资管理能力标准,原因在于“其他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情形”。具体而言,是由于该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监管评估低于第5档。
1月,华泰财险披露公告称,该公司称间接股权投资通过委托方式开展,自1月31日起暂停间接股权投资管理能力,暂停新增自行投资间接股权投资相关业务,确保资金运用合法合规。
根据监管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并在资产管理部门内部设立独立的股权投资部门(团队)负责股权投资。
此前,保险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逐步暴露产品定价与资产管理“两张皮”等问题,少部分机构投资激进,给行业造成了潜在的利差损和流动性风险隐患。
为防止负债业务竞争不计成本、资金运用激进投资,2019年7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将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作为评估保险公司股权投资能力、不动产投资能力和衍生品运用能力的审慎性条件。
2023年初,由人保寿险、平安人寿、太保寿险等公司组成联合课题组,开展《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最新实践与挑战应对》课题研究。
该课题研究指出,保险行业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是,负债成本刚性且难以打破,行业久期缺口有所扩大,新业务保费不及预期影响现金流。大型寿险公司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问题,一是“资短债长”,面临再投资风险和利率风险;二是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尤其是两套报表下,同时稳定利润和净资产难度加大。课题组建议,完善差异化监管,将资负能力及量化评分与产品开发及新业务准入等保险业务挂钩。引导人身险公司加强利源分析,逐步降低利差依赖。推动预定利率与无风险利率趋势保持一致,定期调整定价利率,并引导行业根据资本市场的长期预期回报水平及时调整精算假设。保险公司在相关的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也需要持续加强。
整体看来,大部分险企仅具备5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其中几项。
4月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国共有117家保险公司具备各类投资管理能力合计266项,从投资管理能力数量看,具备5项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公司共有1家;具备4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共有16家;具备3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共有25家,具备2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共有47家,具备1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共有28家。
李文中认为,并不是每个保险公司都需要五项“全能”。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结构决定了保险资金来源结构的特点,也就影响到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结构安排。建立专业投资团队需要高昂成本,因此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资金规模、资金来源与特点决定建立适合自身需要的投资团队。
周瑾表示,从长期来看,投资收益率一定是来自险企的投资能力,而非短期机会的把握或波段性的市场操作,所以险企务必要夯实基础,定位耐心资本,打造投资研究、宏观策略、组合配置、资负匹配、风控合规等一系列的能力,并积极拥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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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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