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人寿原董事长终身禁入,七家违规股东权益被清退
时间:2024-06-15 11:07:02 来源:网络16 作者:admin 栏目:平台政策 阅读:
本文转自:环球网
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人寿”)被罚款50万元,时任信泰人寿董事长邹平笙被撤销任职资格,并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同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还披露了原中国银保监会此前对信泰人寿变更股东的批复以及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原存在违规行为的七家股东已全部退出,其股份被转让给了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原董事长邹平笙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时任信泰人寿董事长邹平笙被撤销任职资格,并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股东被责令清退
据悉,这七家原股东分别为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和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他们曾在获批成为信泰人寿股东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因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原中国银保监会撤销了行政许可,并要求信泰人寿有序开展股权清退工作。
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的决定,这七家违规股东基于被撤销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且信泰人寿应限制其参会权、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经查,这些股东的入股资金均非企业的自有资金,其违法违规行为有行政许可文书、股权变更许可申报材料、资金流水等证据为证。
经过一系列股权转让操作,这七家违规股东目前已不再持有信泰人寿股份。今年4月,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信息显示,上述七家公司合计持有信泰人寿的69.4%的股权已全部转让给了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各持有34.7%的股权。
此次股权结构的调整不仅是对违规行为的严厉惩处,也是监管部门加强保险行业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清退违规股东,信泰人寿得以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信泰人寿也积极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以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今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批准了信泰人寿注册资本由50亿元增至102.04亿元的变更申请。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公司新入股信泰人寿,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股权结构调整和注册资本的增加将有助于信泰人寿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也将对整个保险行业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信泰人寿有望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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