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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40万元:违规增加融资成本

时间:2024-06-05 16:26:01 来源:网络16 作者:admin 栏目:平台政策 阅读:

标签: 增加  成本  商业  农村  银行  仪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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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6月5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4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14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具体来看,仪征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违规增加融资成本;违规开展本行股权质押授信业务;信用风险暴露不充分;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不到位;信贷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对仪征农村商业银行罚款140万元。

  同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披露,仪征农村商业银行金融部副总经理曹智泉,对公司违规增加融资成本和违规开展本行股权质押授信业务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仪征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江雪峰,对公司信用风险暴露不充分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时任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郑寿霞,对公司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不到位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时任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总经理叶富飞,对公司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负有责任,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公司官网介绍,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具有60多年发展历史的农村信用社。2005年12月,由农信社改制成农合行,2011年12月,由农合行改制成为农商行。(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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