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镭驰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公告
时间:2024-02-07 14:30:03 来源:王者荣耀 作者:admin 栏目:国内电商 阅读:
信息核对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为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及时发放投资受损人投资款,现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办理的(2019)沪0110刑初38号等案件,即“镭驰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
01
上线时间
“镭驰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于2024年2月7日14时开通运行。线上核对确认期限为2024年2月7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请投资受损人及时在平台上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
02
登录入口
“镭驰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需申报的投资受损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及确认:
入口一
关注“上海杨浦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诉讼服务”—“当事人”—“刑事案款信息核对”进入;
入口二
关注“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点击“诉讼服务”—“当事人”—“刑事案款信息核对”进入;
入口三
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小程序,点击“地方特色”—“刑事案款信息核对”进入。
03
登录平台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报案时所留的手机号码)、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
登录平台需要人脸识别,核对身份后才能进入平台,请勿登录他人手机号码,勿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告诉他人。
目前平台案款发放只支持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请先行办理后再核对确认。有关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详情咨询中国农业银行服务电话95599。
关于登录中人脸识别问题,请在工作日09:00-17:00致电021-962600按3售后服务,再按5自然人身份识别,获取技术支持。
04
信息确认与材料递交
1.投资受损人损失金额确定标准:实际投入金额减去实际取出金额(包括本金、利息、红利)为实际损失金额。无实际损失金额的投资人不纳入登记范围。
2.对受损金额有异议的,请按提示在平台内录入异议内容,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投资合同/协议、有无续签或续投情况、付款凭证及银行流水等材料。
3.继承人登录:投资受损人已死亡的,继承人通过“我是继承人”入口,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登记,并耐心等待审核结果:(1)投资受损人死亡证明;(2)继承人身份证明;(3)确认继承人的相关公证文书、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有多名继承人的,由全部继承人共同指定一名继承人办理,需在平台上传确认继承人的相关凭证材料及其他全部继承人签名的委托书。
4.代理人登录:投资受损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定居国(境)外等情况无法自行办理登记的,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代理人通过“我是代理人”入口,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登记,并耐心等待审核结果:(1)代理人身份证明;(2)与被代理人的关系证明;(3)被代理人的委托书,委托权限需写明代为办理登记手续并签名盖章;(4)法定代理人提供的法定代理人相关证明材料。
5.投资受损人、继承人及代理人提交申请后,法院会及时予以审核,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根据审核要求补充材料。
再次提醒:
平台开通期限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5月7日,请合理安排时间,不心急,不扎堆,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核对确认。后续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及案款发放情况也会通过平台再行发布公告。
05
注意事项
1.如实、全面、及时填写并核对确认相关信息,避免因不核对确认、不全面核对确认、延迟核对确认而影响自己及其他投资受损人的合法权益。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干扰法院执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法院联系投资受损人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提供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4.请仔细阅读上述公告内容并留意案件的最新公告。
5.鉴于本案尚有投资受损人无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请受损人之间相互通知,确保信息畅通,切勿错过线上确认期限。
6.本院原则上只接受线上核对申报,投资受损人在核对过程中有其他问题的,可以在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工作日每周二下午14:00-16:30拨打021-31372349咨询,也可通过平台“我要留言”模块留言,或通过电子邮箱ypxsspt@163.com进行留言(邮件主题为来信人姓名+镭驰专班)。如有投资合同等书面材料需要提供,请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河间路29号刑事审判庭,邮编200090,收件人“镭驰专班”。
附: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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