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法院却判定储户担责80%,这合理吗?
时间:2023-01-22 16:54:16 来源:王者荣耀 作者:admin 栏目:国内电商 阅读:
“他们做了一辈子生意,从来没被骗过,可没想到把钱存到银行里面,反而被骗走了。”
张先生(化姓)对于自己父母被骗一事,真是感到又好气又好笑。
至于骗了张先生父母的某银行职员,已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对于被骗走的钱,法院却判定储户需担责80%,这是为何?储户又该如何追回存款?
案情回顾
张三(化名)和妻子小莉(化名)两人做生意多年,攒下了不少积蓄,为了存取方便,两人便将钱存在了县城里比较大的一家银行内。
恰巧,张三有一个远房亲戚王某也在这家银行工作,担任银行经理。
2017年初,王某以完成理财任务的名义,请求张三和小莉帮忙,虽然这次是以王某的名义进行投资理财,但想着大家都是亲戚,两人也就答应了。
就这样,王某先后从小莉手上共骗取了500万元,当张三和小莉询问理财的进展或是索要购买理财产品的凭证时,王某总是找借口推脱。
殊不知,这仅仅是个开始。
紧接着,在2019年3月份,王某再次请求他们帮忙,谎称如果完成银行2000万元存款任务,就有机会可以当主任行长。
乍一听,张三和小莉觉得可行,如果王某真的能当上主任行长,对他们来说也是好事一桩,于是两人便答应了他的请求,又将200万元活期存款转为了定期。
至于一直未能取出的500万元,按照王某的说法,直接连本带息进行转存就行。
之后,当小莉来银行办理业务时,利用职务之便,王某很顺利地将事先伪造好的两张假回单拿出来给她。
同年4月,由于又有两笔定期存款要到期,小莉便去银行将其继续转存为定期。而这两笔共500万元的存单,被王某以领取礼品为由拿走了。
因为之前王某也经常帮小莉领取礼品,出于信任,小莉没多想,便将身份证连带存单一起交给了王某。
加上之前的700万,王某一共骗取了小莉夫妻二人存款1200万元。
后来,由于一直要不回身份证和回单,小莉开始对王某产生怀疑,便抽了空去银行查看卡上余额,令她震惊的是,卡上竟然空空如也。
“我存的1200万哪去了?”
在确认了好几次卡上余额为零后,小莉心急如焚,银行一番调查后告知二人,钱是被王某转走了。
于是,张三和小莉连忙报警,所幸在警方的帮助下,很快就抓到了王某,而王某也因涉嫌诈骗罪被拘留,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可就在追回存款的时候,银行却称主要责任不在自身,张三与小莉只好将其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
银行方面认为:王某的工作岗位为金融事业部客户经理,在替小莉办理业务时并不是在履行职业行为;
而且,根据柜员谈话记录来看,相关工作人员对此也并不知情,王某应属于自然人犯罪,相应损失应由王某个人承担,与银行无关。
小莉方面辩称:王某不仅在个人业务凭证上填写的信息是错的,而且受理单上的电话与预留电话也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柜员能让他把钱取走,难道不是银行的责任吗?
一审法院:张三和小莉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的银行存款应负有安全注意义务,应该知道将自己的身份证和存单交给他人,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人对于造成的损失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莉方面需承担80%的责任,银行方面担责20%。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张三和小莉自是感到不服,便进行了申诉,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结果并无不当,维持了原判。
而张三和小莉则表示不满该结果,会继续上诉。
法律快车
- 储户该如何追回存款?
有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称,首先,由于王某涉嫌刑事犯罪,警察和法院对于王某的违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
其次,针对张三和小莉与银行之间的民事诉讼,银行理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通过以上两种途径,储户可追回自身受损的钱财。
该事件在网上也引起了热议,有网友评论,张三和小莉就是太过于相信亲戚了,再加上自身防骗意识不够,不知道不能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和密码同时给别人,所以才令自己身陷囹圄。
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正是如此。
银行职员将钱偷偷转走,法院却判定储户承担80%的责任,对于张三和小莉的遭遇,不知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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